四川师范大学电影电视学院播音,四川师范大学影视表演考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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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四川师范大学电影电视学院招生及2012年省外单独举行的艺术类招生专业考试有关内容调整问题公告
根据省教育厅关于我校电影电视学院招生问题的意见,及我校艺术类招生有关学院专业设置、师资队伍及相关省(市、自治区)生源状况,学校近日决定对《关于我校2012年省外单独举行的艺术类招生专业考试有关问题的公告》的有关内容予以调整。现公告如下:
一、增投电影电视学院招生计划
1.电影电视学院增投计划所涉及的省(市、自治区)为:
河北、山西、江西、安徽、山东、河南、湖北、湖南、陕西
2.电影电视学院增投计划所涉及的专业(或专业方向)为:
播音与主持艺术、戏剧影视文学
此外,原列入我校舞蹈学院的表演(影视表演)专业调整为电影电视学院招生(即舞蹈学院停招)。
二、电影电视学院招生专业(或专业方向)所属专业类别
1.我校在2012年省外单独举行的艺术类招生专业类别中增设播音类。该专业类别仅包括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。
2.戏剧影视文学隶属编导类(即编导类包括:广播电视编导、导演和戏剧影视文学3个专业)。
三、电影电视学院招生专业(或专业方向)所属专业类别的考试科目设置与分值分配
1.播音类
①播音类考试科目设置与分值分配
播音类的专业考试分为初试、复试。其考试科目及分值如下:
i.初试:
考试科目为:朗诵(含自我介绍,考生自备)、特长展示(考生自备),共计2门。
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(初试成绩合格考生尚需参加复试)。
ii.复试:
考试科目为:播音测试、即兴主持,共计2门。
播音测试、即兴主持2科成绩满分均为150分,专业成绩总和的满分为300分。
②播音类综合成绩的计算办法
综合成绩=专业折算成绩×80%+文化折算成绩×20%
2.编导类与影视表演类
编导类专业(戏剧影视文学)和影视表演类专业(表演[影视表演])的考试科目设置与分值分配与《关于我校2012年省外单独举行的艺术类招生专业考试有关问题的公告》相同。
特此公告
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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